小鹏P7+出来,小米su7好像没那么香了 |
【武汉市路桥中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车辆***MC5还欠通行费296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的1123万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受到限制。我市已有车主拒不缴纳欠费被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该名单。为避免因失信影响您的出行、金融信贷、购车购房等大额消费、子女入学,请尽快通过支付宝(生活缴费-路桥费,您的户号: 0102966793)或到网点缴纳。如您已缴,请忽略。详询96512。
@BoxNo5 上面说了支付宝上面交
@dubianlong 没有办ETC也没签合同啊,今天给我发的短信。
@Kelvin1990 我也是一样,跑去找个交费点太麻烦了,就那么几百块钱也不是不交
@beyond1987 你年审过吗。。。etc 和年审没关系
@chainlee 今年七月份在锦绣龙城后头审的,欠路桥费和违章必须要处理完才能过审。
@dubianlong 有木有给你发过短信?
@ stonemover
怎么能这么说呢?
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启动ETC试点城市,武汉实行了严格价格听证程序。
2010年6月26日,武汉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武汉市贷款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听证会”,当天,由8名消费者代表,2名经营者、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5名政府部门人员等组成19名听证会参加人,5名选取的旁听市民和国内近30家媒体与会。
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ETC单次收费体现了“多用多付费,少用少付费,不用不付费”的公平性原则,对此表示“认同”。
19位听证代表中,18位同意或“原则同意”收费,,压倒性多数通过。新闻都有专门报道的。
整个收费标准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缴入国库。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计次收费标准的复函》(鄂价费函[2010]130号),同意武汉市实行城市ETC收费。
2011年2月2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第210号公布了《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自当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是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通行费征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由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承担。
所有流程全部合规合法,决策前,经过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表明实施具有其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和强盗抢钱有本质区别。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着收费还贷原则,从1995年起,我市对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为提高通行效率,从2011年开始采用ETC收费系统。
从当时情况看,实施征收通行费,对改善城市交通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规范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才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ETC通行费。
武汉当年是什么财政状况,现在又是什么状况?
1995年武汉市GDP排名滑落至第八,只有606.91亿。就是2011年武汉GDP也只有6762.2亿。
去年宣布取消掉,GDP已经达到13410.34亿,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具体的政策走向,取决于武汉市具体的经济形势,主要看针对性和灵活性,这也就是说对要采取何种模式、哪种工具需要有针对性,同样不能“一刀切”,要因应形势而变。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当年制定时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当然要相应作调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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