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以上的未婚女性一般是什么样的状态?你们身边有遇到没 |
60快买你屋顶25年,
啥意思呢?现在60快每kwp,20年后,电费涨价了,通货膨胀了,还是60快每kwp!
如果通货紧缩了,乙方就不上网了,看起来一起赔,实际上,他有补贴,以及你屋顶的25年使用权,你的屋顶未来25年你都用不了,哪怕他不用,你也用不了!
说人话:你看上的是60块每kwp,别人看上的是你的屋顶经营权25年!
上面说的有些正确,但是有点片面,我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
既然楼上很多人说是骗局,我先从正面的角度讲:
“个人建光伏,国家是有补贴的”这个说法不准确,应该是“个人建了光伏,并且发电了,还并网了,国家才有补贴”
发电很简单,要有太阳光照到你家屋顶的光伏上,但是并网就难了,所以你这个合同里写到并入国家电网中由乙方承担
一个基本的电力系统概念,电网运行从安全的角度考虑需要稳定的发电,所以太阳能、风能这种间隙性电能对电网是垃圾电,这也是为什么新能源难以上网的原因,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太复杂,简单来讲,家庭的太阳能不能并网,你这种叫分布式光伏,湖北电网就没有考虑过分布式光伏的接纳。
可你说,那这个合同不是在这吗?是的,所以需要合同中乙方(华能)这种企业,搞整县光伏,将几千几百家的屋顶光伏联合起来,形成集中式光伏,接入电网发电。如果没有他,你自己花钱在屋顶建了一个光伏电站,然后想接入国家电网,对不起,完全不可能(不要看新闻哪家阳台搞了可以发电,那是一个试点期间的典型案例,仅仅给人看而已)
所以从正方的角度看,你自己不可能赚到这个钱,现在有企业让你租出屋顶让你赚,你赚不赚
再从反方的角度讲,如有个楼上所说,你将屋顶出租25年,从现在的国家政策和电力改革形式看,这25年内新能源发电蓬勃发展的一个时代,新能源发电有国家补贴、现货电力交易市场将推动低价的新能源价格上涨、碳交易可能有实质性进展,但这些都与你家无关,你家只有发电量*60元这点收入,其余部分都归乙方。
另外,你家的屋顶以后不能晒被子或其他东西、实质上属于乙方,要承受生活的不便等等
所以你要考虑一下,这些钱值不值
其实一个关键因素很重要,你家屋顶到底一年能发多少电!这点乙方肯定会隐瞒你,你要自己研究和了解
总结一下,这钱你自己是赚不到的,只有光伏能源聚合商才可以,你只能通过出租给他们才能获得收入,关键问题不是租不租,而是要选择一个给钱多的乙方,所以你家屋顶到底一年能发多少电,这个参数很重要
我刚才又仔细地想了想,我说的也不全面,这个合同我觉得的确隐含着对甲方的不利条件,将天气、电网结构和电网运行方面的不利条件都由甲方承担。我的分析如下:
关键在于合同中甲方收益的计算方式:
甲方每年收益 = 屋顶实际装机容量 * 60元/年
这个“实际”两个字应该可以理解成“你家屋顶实际发生并且被消纳的电量”,这就要先说说这个过程的细节是什么,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足够的太阳光照到你家屋顶,满足太阳能发电条件;
2) 如果你家所在的配电网结构中有储能装置,并且运行条件和储能运行商能储存发生的电能,则存储,这种条件下你可以有收益。注意几个名词,配电网意味着就是你家附件的电网设备,因为电压等级不高(10kV)的电能在线路上运输线损太大,不划算;“运行条件和储能运行商”意味着电网的技术条件和商业合同都具备
顺便说一下,储能装置在农村电网甚至是城市电网一般都非常少,所以这个步骤主要从技术步骤考虑严格性,实际上你家所在的电网基本不太可能满足这个条件。
3)没有储能设备就只能发多少就用多少,所以如果你家附件刚好有电能的消纳方,而这个消纳方又与你的乙方签了能源合同,当时他又需要用电,恭喜你,你就可以收到钱了。
这需要很多条件:
1)这个乙方具有售电资格,而且在你家附件刚好找到了买家(为什么是附近,记得我上面说的低电压的发电不能送太远吗,否则线损太高)
2)买方当时刚好需要电,而且是需要你的电,而且电网调度也设置的运行方式是由你家所在的集中式光伏给买方供电(电网调度属于独立的第三方,电网调度最重要的原则是保障电网安全,所以即使签了合同,但是你家所在的集中式光伏发电不稳定,比如马上有朵大乌云要飘到你家所在村的上空,等等原因,所以不一定采用你家的电)
所以你家实际能发电(准确地叫“能向电网供电”),条件还是比较多的,你能有收益不是一件特别肯定的事情
而合同规定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即以你家能向电网供电的电量作为收益,如果一点电都供不了,你的屋顶就白白被占用。
我再假设举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注意是假设,,假如我就是想空手套白狼,怀着深深的恶意,但实际上我并不认为这个乙方公司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乙方,与你家附件的很多人都签了这样一份合同,占了很多屋顶空间。
我可以就拿着着合同,但不施工,不花一分钱去买设备,以各种理由拖欠施工。因为你不向电网供电,我就不用付钱给你,所以合同的目的是圈地,不是真正为了发电。
然后我等着,因为现在国家推广新能源,25年大概率是会需要很多优质的太阳能发电的屋顶的,优质的空间我占着,但不施工,就等着其他真正要搞光伏发电的企业找我买合同,买这些屋顶,25年时间很长,我等得起,反正我又不用付钱
这种极端情况下,乙方收不到钱,屋顶还被占了。
顺便说一下,我没有详细看合同内容,但合同好像没有说乙方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进行施工,保障甲方在多长时间内具备发电条件。
所以我才觉得,这份合同把对电网供电的很多风险都转嫁给甲方了。
最后给甲方提一下如何保证自己权益的建议:
1)合同中的收益要有保底费,即不管有没有发电、有没有给电网供电,可以以租赁费的形式,要求乙方每年必须提供一笔费用;
2)25年太长了,建议合同期限为中规定3~5年,合同中可以声明,甲方续合同时可以优先考虑当前的乙方
3)你要联合村里面更多的人,因为村里其他人签了,就你没有签也没有用,集中式光伏需要成片的面积。你向村里其他的人解释这合同中的风险,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帮助身边的人,从大的角度讲,是淘汰恶劣的、钻政策空子、利用信息不对等、以欺骗为目的的企业,使更有责任心的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为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做贡献。
@kursk 你说的挺全面,不过3到5年没有哪个乙方能同意,3到5年就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估计连投资成本都收不回来,甲方就能不续签了,找其他给得更多的公司?
@kursk 点赞!一看就是业内人士,分析的很详细!
坑太多,这份合同要一条一条过的话,简直能把甲方坑死!
特别强调,他不是合同签完就按租赁面积付钱,他是按上网电量付钱。
注意,是上网电量,不是实际发电量,更不是光伏理论可发电量!
如楼上所述,
1、我签了合同,我不施工,占这资源玩金融游戏!比如经营权抵押贷款,最后卷款留下坏账,银行是要法拍或查封你的屋顶的,那时候,他没建设或者稍微做点样子,你的屋顶一样不属于你!并且是连60块都没了,还未来25年不属于你。
2、我良心好,我拿了国家补贴,我实施了,但是能不能上网不确定因素太多,注意,能发电不代表能卖电,能卖电不代表有人愿意买你的电,这里面的一个关键是储能,而储能技术目前并不成熟。现在很多办公园区采用屋顶光伏发电用于园区路灯用电,而且是自发自买,会比市网电价便宜一两毛,但是由于是劣质电,只能路灯用,而且随发随用还只能白天用,晚上用还得上储能。
3、电网可不愿意用你这零碎电,上了储能也不一定用,因为你上了网,就意味着电厂减少上网,电厂规模减小意味着你要动电厂的组织架构、业绩和利润包括补贴,所以你即使上了储能,也只能在用电高峰期市网供电不足的时候卖一点电。
综上,我认为很可能是廉价占坑,或部分黑心企业玩金融游戏。
对了,请平台不要随意删帖,你可以先锁帖,沉底后再删,直接删贴就是流氓行为,是的,我不能拿你怎么样,但是我可以鄙视你!
这种超长期的合同,国家一般都不敢这么签,20年什么概念,你需要确认一下。
第二点,就是乙方所说的资金自筹,你要知道现在的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大幅下降,本来利润就地,哪里来的钱自筹设备费、安装人工费。
第三点,接第二点,如果是自有资金,那他现金多的流油,而且也不为赚钱,马云估计都不会这么干。现在的资金大多来自于农户的信用抵押贷款,以及你的房顶使用权抵押,变相的使用的房屋所有权。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需要谨记,如果你只是付出了很少很少的代价,却收到了超长期的高额收益,哪怕只有60kwp,毕竟你的成本低,收益率巨高。
第四点,合同之中的有利方为乙方,对甲方的限制很大。
综上,你着重确认一下初始建造资金从哪来,这个很重要。
看了一下这个合同,就一点,甲方价低义务多,乙方坐收渔利。
合同里这写得很清楚,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国网的上网电量结算卡,所以他走的是屋顶光伏售电给国网的路子,而且走的是全额上网的模式。这样你家只能收到kWp/60元的屋顶租金,且时间为25年。但是上网电量结算卡是你家的名字,卡在他们手里,出了问题国网只会找你们。
按现在一般光伏板的满发功率为480-525W/2.5m^2,我算你家可以提供10m^2的屋顶,大概4块板子,你一年也就大概0.5kW*4*60=120块。我们的设计光照时间是平均每天6h,满发是上网是可以到0.5*4*6*365*0.85=620.5kWh(设计平均值 ),他们按现有上网电价可以拿235.79块/年。
其实这一块国网是有对个人开放自建光伏上网的业务的,一般自建房的面积走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才是适合自建房屋顶光伏的模式。你这个合同全额上网且结算卡还在别人手里!!跟你家签合同的有可能不是华能的人,说白了就是抢屋顶资源卖给真正的华能,只是打着华能的名头先签,再以此为筹码以60以上的价格卖给真正的华能。
这个说实话,就是这些类似于晚清“卖猪仔”的混账东西,把国家的好政策硬生生玩坏了。
过早客微信公众号:guozaoke • 过早客新浪微博:@过早客 • 广告投放合作微信:fullygroup50 鄂ICP备2021016276号-2 •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1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