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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初173.5买的房子,现在成交价在110以内。 |
因错过提交购房资料的机会
市民费某花18万“茶水费”
请人运作买新房
买到新房后
费某又打官司
起诉要返还“茶水费”
青山区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费某与被告何某签订的《购房委托协议》无效,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同时,青山区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另行作出决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收缴张某依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18万元归国家所有,现该收缴决定已移送执行机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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