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今年似乎爆发了 |
晚高峰,车辆缓行,走到辅路尽头汇入主路,让了两辆车后准备进入主路,后面车就顶上来了。后续交警来了,直接说你辅路汇主路,你全责
明确两个事情,事故满足两个条件:
说辅路是为了方便理解,而不是说高新大道那种辅路。35楼的兄弟说的对。也可以说我就在主路了,只是前面车道减少了。
加一个位置图片吧,这只是位置,实际情况是晚高峰!都堵着呢
网上找的图,非武汉,但是是中国。
这么明显符合交替通行的规则,竟然都说我错了?另外有两位大兄弟说我说从主路出来跑辅路加塞,这真的很搞笑,但不能否认确实很多这样的。但我是从文化大道上的三环,我总不可能也没必要来回换车道吧?
附交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4日更新:
刚去了交警大队,给看了行车记录仪。也明确了交替通行的各个要素。对方主责 ,然后对方也有异议,交警开始活稀泥了。小剐蹭,可修可不修,然后交警就开始一半一半的责任说了。
总结:即使你有理,在武汉也行不通。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可能到最后各打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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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人的回复,也理解了为什么辅警什么也没问,就直接给了个主责。这论坛基本上都年轻人,各种条件以及法规都拿出来摊开解释了,就是不认为这是交替通行。也不好说什么了,后面尽量避免发生这种事故吧。
那些说变道什么的,请网上搜一下交替通行。多说无益,我也没那能力让你改变。只能说下次你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给你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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