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要有“小家意识”,就是一切以你们今后的小家庭的利益为前提。如果这点能达成共识,你们双方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就行。至于原生家庭,女方爸爸似乎是明事理的,并且女方父母已经离婚了,如果你们双方能以“小家意识”为前提,冷静地处理其实问题不算大,处理起来也不算困难。关键还是在于你女朋友和你的态度,在这个前提上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会开始计较谁付出得更多,结果对谁更有利,或早或晚最终都会分道扬镳。
结婚要有“小家意识”,就是一切以你们今后的小家庭的利益为前提。如果这点能达成共识,你们双方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就行。至于原生家庭,女方爸爸似乎是明事理的,并且女方父母已经离婚了,如果你们双方能以“小家意识”为前提,冷静地处理其实问题不算大,处理起来也不算困难。关键还是在于你女朋友和你的态度,在这个前提上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会开始计较谁付出得更多,结果对谁更有利,或早或晚最终都会分道扬镳。
情况差不多,插个眼,楼主定了踢下我参考下
守交规,骑共享单车也要守交规,在警察叔叔面前就是走路也要守交规,不然你就知道为什么都说深圳交J可以上市。
租房前先去看看早高峰的地铁站,否则可能上不了车。
早餐品类跟武汉比不了,做好心理准备。
蓝天白云,注意防晒,尤其是海边。
@fatpanda 比较客观的答复。
1、“40-50码车速,在斑马线前差3-40公分装上我们仨,急刹车,刹住了,车前端已盖住斑马线”,根据这个描述,车速四五十刹车距离也就1米左右,不可能做到。要么对车速描述夸大了,要么车主已经提前很久就做了刹车动作。时速40是11米/秒,一般从制动到静止需要3到5秒,也就是33-55米,当然在制动过程中考虑速度递减因素减半计算,刹车距离是16.5米到27.5米之间,加上雪天,车主至少距离行人20米以上就开始刹车了,这还叫“不礼让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车主确实停车了,所以从法律条文上也并不能说违法。
2、关于两人的争执,这个属于片面之词,不做评判。
3、关于交警报复,这个属于主观臆测,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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