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贬值破8会怎样 |
互联网正在全面改变商业,金融也不例外。网上的P2P信贷平台在过去的几年里爆发式增长,据说到目前已有一两千家,是个千亿级的投融资平台。
但P2P从经济本质上讲只是传统得不能再传统的民间高利贷平台,互联网只不过降低了信息传递的交易成本,让借款人和贷款人能更方便地发现对方。
P2P作为金融媒介,需要起到金融媒介的应有职能。这个职能跟线上或线下没有关系。当借贷双方走到一起时,必须解决一个难题:借贷关系有信用风险。借钱的人,有一些是优质客户或“本分人”,会履行合约按时还本付息;也有人是“浪子”,借钱是为了赌一把,将来可能因为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还款;更有甚者,市场里还有“骗子”,借钱时就没打算还。如果市场里大多是本分人,有少数浪子,基本剔除骗子,这个市场才是健康的。通过合适的利率可以让借贷双方发生交易,解决借方的融资需求和贷方的投资需求。
这样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说有难题?因为健康状态的市场是理想状态,无法自然产生,必须通过金融机构的正确约束、调和才能产生。这个市场里有三类借款人,如果贷款人收取同样的费率,这个费率就一定“不公平”:对本分人来讲,这种费率就太高了,对浪子和骗子来讲,这个费率就显得非常划算。市场一旦建立,就会有大量的浪子和骗子涌入市场,使得贷款人蒙受损失。为了盈利,贷款人就不得不提高费率。但高费率会吓走本分人,因为他们是出羊毛的羊,于是市场里就只剩下了还不起账的浪子和骗子。虽然名义费率高,但投资人实际上拿不到回报,市场就崩溃了。
要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疾病,必须引入金融机构。机构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基本职能是挑选本分人,杜绝骗子,约束浪子。抵押、尽职调查、征信系统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是金融服务的核心。有了金融机构的介入,也并非万无一失。我国银行显性的和隐蔽的高坏账率体现出了信贷体系在政府政策影响下的系统性问题。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是政府监管不力以及房地产市场泡沫引发的金融体系集体失效。总而言之,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如果金融机构打开大门不设防,让太多的浪子和骗子进来,出事是迟早的。
但传统金融机构,在一般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风控和监管的双保险,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P2P则不然。大多数的P2P贷款没有抵押、进行非常有限的尽职调查,无法完全利用银行间的征信系统。虽然不排除有优质借款人在利用这些平台,但其本性却是门户大开,一定会吸引大量的浪子和骗子。
有人说,即使有骗子来,问题也不大。如果我有一千个客户,有十个是骗子,我的坏账率才百分之一。但问题是漏洞百出的市场架构本身就吸引浪子和骗子,随着市场的发展,由于不顾未来的市场份额竞争,市场的品质不但不会上升,还会不停下降。其次,虽然可能只有十个骗子,但他们可以在多个平台同时行骗,其整体的危害可以非常大。而且,就目前情况来讲,骗子们在P2P平台上行骗后,可笑的是可能没有任何人来追究责任,因为他们在每一个平台的借贷额度是非常有限的,任何一个单个平台都没有很强的动力花费大量的资源去追几万元的小额债务。如果每个平台都有十个骗子,他们都起来做同样的事,合起来,他们带来的体系风险就非常大了。没有征信体系完全的介入,这种风险非常难规避。
也有人说,即使有骗子,我们可以通过高费率的形式来弥补坏账。但大家忘了一点:高费率的另一个功能是赶走优质客户。优质客户都走了,谁来付本还息呢?
P2P平台也试图通过引入担保公司和信用增级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坏账的出现。但信用增级也只不过是把信用风险部分转移给了可能同时有问题的担保公司。大家不要忘记,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担保和信用增级并没有起预想的效果:原因很简单,担保和信用增级机构也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一样,都远远低估了次贷中的信用风险。
有人问,既然风险这么大,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危机?一个重要原因是P2P行业的高速扩张。如果一个人借了钱还不起,只要有人再借给他就可以用新钱来还旧帐。只要市场在扩张,就总可以借到新钱,市场从表面上看就一点儿都没有问题。P2P市场过去几年的急速扩张正是给这种机制提供有利的条件。
目前的P2P市场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无数的先例已经警示我们,没有可靠合理的风险管理,金融活动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在高速膨胀期,增长遮盖一切,风险不容易显现。但长期下来,平台的内伤会随着市场的膨胀而级数加重,其外在显现将会是灾难性的。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刘劲
作者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会计与金融学教授
P2P现在出新规了。
1.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
2.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3.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4.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5.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6.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
7.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8.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9.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10.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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