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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工头被拉人头成为劳务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武新规[2015]6号),东湖高新区启动了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创业而面向企业设计发行的一次性支付、可兑现的有价凭证。持券企业与符合条件的技术与服务提供方之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支付;由技术与服务提供方到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兑现。
二、发放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四类企业:
(一)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服务外包企业;
(三)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瞪羚企业”;
(四)经国家级创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注:国家级创业服务机构指东湖高新区内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级创新型孵化器,初创期科技企业指成立3年内、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
三、发放额度
东湖高新区本次科技创新券发放面值总计5000万元,单个企业领取科技创新券金额起点为1000元,上限为20万元,仅限申领单位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及重复使用。
为保证公平分配、提高使用效率,申领企业应认真分析对科技创新券的需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领取相应额度的科技创新券。对于实际使用科技创新券金额不足领取金额80%的企业,在下一周期发放科技创新券时不得申领。
四、发放程序
(一)符合发放对象中(一)、(二)、(三)类的企业下载《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附件1),填写后将word版本发至邮箱kjcxq@wehdz.gov.cn;
符合发放对象中(四)类的企业下载《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推荐申领表》(附件2),填写后将word版本发至邮箱kjcxq@wehdz.gov.cn;
(二)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后,根据企业网上提交材料时间顺序,列出拟发放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名单及申领金额,并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填写《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或《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推荐申领表》(务必加盖企业公章),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一同提交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领取科技创新券。
五、申领时间
网上提交材料时间为2015年6月3日—6月1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丁 鹏
电 话:027-67886052
地 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8楼8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在PC端下载
1、《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推荐申领表》
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5年5月27日
@zhouzhe8013 是的。
知识产权方面属于硬性门槛。其实我觉得,会资本运作更重要,比如蔡崇信之于马云。
@IP_Lawyer 不啊,会利用各种政策,也很厉害。一般公司的项目申报部,和销售部一样,都是赚钱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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