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老赖怎么办 |
最近发现十来天前的一个帖子又活跃了起来,顿时心生感慨,昨晚整理了一下,决定把这篇文章分享给大家。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走高,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国离婚率为38%,达到了惊人的1010.8万对。社会观念的变化不仅给婚姻家庭的稳定带来了冲击,同时也给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取证最难的就是家庭暴力了。许多人来咨询时经常说,我朋友经常被她老公打,她该怎么证明被老公打过?也有当事人咨询离婚问题时会问:老公经常打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啊?还有人会拿出一些照片或视频,告诉我们说这是她被打后拍的,询问可不可以作为对方有家暴的证据?
这些问题的实质,其实就是一个:怎么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换句话说,就是当自己面临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取证?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一点必须强调:当你面临家庭暴力时,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躲避伤害、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而不是取证。只有当你完成了第一步以后,才谈得上怎么取证的问题。
证明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两个方面
第一、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及行为;
第二、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
通俗的说就是:谁在施暴?结果怎样?
取得这两方面的证据的最好办法是通过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报警或第三方见证
取证的第一步就是报警或第三方见证。
再次强调,发生家庭暴力后最重要的事是躲避伤害、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取证。
报警的目的,是通过拨打110寻求警察的帮助,一方面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的伤害,另一方面固定对方对你实施暴力的证据。110出警时,一般均会形成两个记录:一是电话报警记录、二是出警记录。这两份记录虽然可能比较简单,但基本能证明发生家庭暴力的事实,是比较重要的证据。110出警后,还可能将双方带至你们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因此会形成更为详细的询问笔录。由于这些记录、笔录是通过公权力机关依法形成的,证据效力极高,能够证实家庭暴力发生、施暴人及施暴行为的事实,是证明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证据。
因此,为保证证据的证明力,受害人应该尽量请求出警警察对双方详细询问并记录在案。在电话报警或者在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可以提醒记录者,案由是家庭暴力而非家事纠纷,这可以为以后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或者是离婚留下明确的证据。如果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对加害者有自卫行为,甚至给加害者造成一些伤害,在做笔录的时候受害者一定详细地叙述在什么样的情形下进行的自卫,为什么当时采取特定的自卫的手段。并强调这并不是互殴或者夫妻打架行为,而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进行的正当防卫。另外,请注意,不仅仅是夫妻间的暴力可以构成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同居者间,已经分手的恋人或者已经离婚的伴侣间发生的亲密关系暴力也都被《反家庭暴力法》所禁止,受害者都可以获得保护和救济。
在警察出警后,受害一方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出具告诫书。
除通过报警这一方式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见证的方式取得家庭暴力发生的证据。所谓第三方见证,也就是当家庭暴力发生后,通过寻求第三方的帮助,由第三方证明家庭暴力发生的事实。
家庭暴力发生后,可以通过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小区物管部门、妇联、工会、受害者或者加害者的单位等机构求助,由他们派人到达现场(不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调解、规劝,同时形成相应的文字材料,可以证明家庭暴力发生的事实;还可以通过向你聘请的个人律师、朋友、亲属求助,由他们到达现场,也可以作为第三方见证人见证家庭暴力的发生。当然,在家庭暴力行为经常性发生,或者性质严重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健康等情形下,家暴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不再进行和好调解,而进行干预性的措施。
但在实际生活中,除亲属、朋友外,第三方到场进行见证的可能性不大。而且从法律角度讲,第三方见证形成的证据,其效力也远不及警方形成的证据效力高。因此,当家庭暴力发生后,建议首先考虑报警方式取得证据。
第二、就医
取得家庭暴力证据的第二个步骤是就医。
发生家庭暴力后,不论你受伤程度如何,应尽快就医。一方面能获得及时治疗,避免伤情恶化、加重;另一方面通过医生所书写的病历资料、进行的各种检查,取得你因家庭暴力受伤的证据和伤情状况的证据。
由于通过医生形成的病历资料是第三方证据,并且是医院依法形成的证据,其证据效力也是很高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就医时应当如实向医生陈述受伤原因,而不是因顾忌“家丑外扬”而编造受伤原因。否则,该病历资料就会与其它的证据材料形成矛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除了病历资料,看病的所有票据也要一并保留。
就医时请注意提醒医生:即便是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对出现的淤青、红肿等情形也要予以记录作为证据保存。
第三、自拍
在进行以上两个步骤之外,可以采用自拍的方式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
自拍取证时,可以将身体受伤部位、医生处置后的状况、家庭暴力发生现场的状况、受损财产的状况等等逐一拍摄。理想的状况是在相片上显示拍摄日期和能够表明的拍摄地点。
由于自拍取证是自己取得的,因此其证据效力较弱,仅作为对其他证据的一个补充或印证。
第四、沟通记录
双方之间就家暴发生前后产生的短信往来、微信对话、互发邮件等内容尽量保留,以备后用。
有关家暴问题的当面沟通、电话沟通或微信语音沟通等过程,如果可能尽量录音。
通常情况,发生家暴前后往往会有语言,或者文字上的互动,能证明家暴的内容都尽量留存。
总结一下,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出警记录、警方出示告诫书、医院就诊病历、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保证书(对方所写忏悔书均可)
接触多了离婚的案子,有时候会感觉婚姻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甚至导致自己有点恐婚。但是转念一想,不美好的不是婚姻,而是拒绝经营家庭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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