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包工头被拉人头成为劳务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 |
各孵化器、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14〕18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科技创业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且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以下的初创型人才企业(以下简称“3551初创企业”)。
二、补贴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办公租赁、财务中介、法律中介及猎头服务费用。每家企业享受相应补贴不超过3年。
三、补贴内容
1、办公租赁费用补贴
对入驻留学生创业园、生物技术科技企业孵化器、光谷海外人才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经东湖高新区认可的72个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名单附后)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办公租赁费用,给予50㎡房租全额补贴,50㎡-100㎡部分给予房租50%的补贴,要求企业未享受东湖高新区同类房租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平米每月最高补贴伍拾元(¥50元),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2、财务中介费用补贴
对在东湖高新区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附后)提供财务中介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财务中介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月最高补贴贰仟元整(¥2,000元),每家企业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贰万肆仟元(¥24,000元)。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3、法律中介费用补贴
对购买经高新区认可的法律中介机构提供的法律中介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法律中介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猎头服务费用补贴
对购买经高新区认可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提供的猎头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猎头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1、办公租赁费用补贴
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1《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报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纸质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办公租赁协议、费用发票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孵化器盖章确认后,由各孵化器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2、财务中介费用补贴
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3《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报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在东湖高新区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2015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至相应事务所盖章确认后,由各事务所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3、法律中介费用补贴
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5《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6《申报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相应事务所盖章确认后,由各事务所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4、猎头服务费用补贴
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7《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8《申报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人才的到岗证明材料、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相应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盖章确认后,提交至人才办。
五、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同时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李华刚、周阳
联系电话:027-67880050、67880155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3551.org.cn/info/info_detail.do?informationId=41046167091877127804
1、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申请表
2、申报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3、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
4、申报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5、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
6、申报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7、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申请表
8、申报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9 、2016年科技创业补贴财务中介名单
10、2016年科技创业补贴孵化器名单
过早客微信公众号:guozaoke • 过早客新浪微博:@过早客 • 广告投放合作微信:fullygroup50 鄂ICP备2021016276号-2 •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1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