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12月公司发了封邮件公司有困难,集体降薪3个月,公司经营好转了补上。现在3个月过去了还是按降薪后的工资发的。本人最近离职了,人事说离职了之前降薪部分不给补了。这种情况去劳动局要回降薪的部分是稳赢吗
想多了吧,离职了还给你补回来你以为是菩萨发善心。。。
去仲裁吧,稳赢。
都是画饼的,以前公司疫情期间工资打折,说什么后面形势好转再补给你,都是空话
赢的概率很大
集体降薪 有没有向全公司员工征集意见? 没有吧? 没有就是单方面调整工资,可以这方面下手
你这种情况要赢3次才行,不同意降薪被迫离职申请2n补偿是基操
首先集体降薪有无公司决议,有无公司工会同意。 其次,有无经员工征求意见,并说明理由。 再次,员工是否主动辞职,有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具体能否按照之前标准发放工资,以及获得补偿,要看纠纷具体情况。
建议收集证据,先进行劳动仲裁,其次提前劳动争议诉讼
@ice10086 #6 学到了
如果我是资方代表,我会抗辩如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不予支持”。在本案中,申请人领取降薪后的工资已超过一个月,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口头形式协商一致变更了劳动待遇,且申请人在离职时也未提出补发请求应视为对降薪部分工资的主动放弃,故申请人在离职后提出补发请求属于不诚信的行为,依法不应得到仲裁庭的采信和支持。
作为你的抗辩理由:其一,单位有承诺是经营困难暂时性降薪,且承诺状况好转后补发,本人正是基于其补发承诺而同意暂时性降薪,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行为。
其二,本人在离职时未提出补发请求是因为被申请人当时进行了口头承诺,同意在本人离职后将降低部分的薪水支付到位,现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予补发,这是一种单方违约和严重不诚信的行为。
其三、放弃薪水有违常理且严重损害申请人QY,且被申请人降薪属于单方行为,未与申请人进行充分协商和征得申请人同意,如违约不予补发则构成违法克扣劳动报酬。综上,申请人请求补发被申请人克扣工资的主张合情合理合F,故请求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持。
他这已经离职了,如果属于主动辞职并且已经办理好了相关手续的话,经济补偿是主张不到了,但是违法降低的那部分薪水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对于这种不诚信的单位,建议顺带到社保站举报未足额购买社保要求依法予以追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未依法购买或未足额购买公积金,请求依法追缴,仲裁时候根据相关情形顺带把高温津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加班费(如果有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都主张一下,让他吃了鲫鱼吐鲤鱼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