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跳水暴跌,咋回事? |
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改革,是否让你措手不及呢?
不要焦急,先来看看在此之前你有哪些准备工作要做呢?
汇算清缴准备工作之一一一一一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应分别按照规定进行进行申报。
资产损失按其内容和申报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有以下几类: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以上五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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