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向二手投喂常规弹头的洲际弹道导弹…… |
武汉市区开车可以按喇叭吗?
@david56083 扣分吗?
市区的含义是指城市法定边界内的地域。
而武汉的限制措施主要针对最核心的城市中心城区展开。
市区和中心城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市已于2005年7月在中心城区范围实施机动车禁止鸣笛管制措施,并在全市中心城区禁鸣区域所有道路设置了禁令标志,对违反禁鸣的车辆一律进行处罚,形成禁鸣严管高压态势,并利用电视台、电台、各大报刊等媒体和在主干道、繁华路段悬挂禁鸣宣传横幅等措施广泛宣传,有效遏制了中心城区违法鸣笛行为。
但近年来,由于城市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通行不畅,非机动车横穿、挤占机动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机动车违规鸣笛现象有所反弹,严重影响了道路周边居民生活。针对此情况,市公安交管部门督导各区交通大队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在机动车的初检、年检中,对不符合噪音标准或私自加装高音喇叭的车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下一步,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全面宣传禁鸣的重要性和措施,适时将乱鸣交通违法者曝光;不断增加和完善城区道路禁鸣标志;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2018年5月,我市启用首套针对违法鸣笛的抓拍系统,进入测试阶段。
在武昌铁机路与和平大道交会的路口有一块提示牌,提醒司机已进入违法鸣笛电子抓拍区。在铁机路融侨城小区门口的斑马线旁,已经安装了一套类似电子眼的抓拍系统,不同的是,它多一个形状像喇叭的设备,上面实时显示了几个车牌号。
与以往电子监控只针对图像进行识别不同,该处电子监控增设了一套麦克风阵列,如果检测到机动车鸣笛的声音,就会触发抓拍。
这套系统由三部分构成:声呐采集系统、电子抓拍系统、电子屏提示系统。
抓拍系统通过声呐采集设备对鸣笛的车辆声源进行精准定位,再通过关联的相机进行抓拍取证,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生成违法抓拍数据。一条违法数据由4张图片组成,分别是1张车辆全景图片、1张带有声源显示的图片、1张车辆近景照片和1张车牌的电子放大照片。
该声呐系统不仅采集喇叭声音,还采集声音频率,每一辆车的喇叭频率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汽车喇叭的声音频率,与大多数噪声不太一样,因此识别错误概率很小。声呐识别系统能根据每个车道进行识别,从哪个车道传来的声音,声呐系统都能进行识别定位,最大识别范围能达到120米。在禁止鸣笛路段,鸣笛就会被记录下来。
此外,不论分贝高低,只要鸣笛就会被抓拍系统记录,也不论按了几声,持续了多长间,只要经过禁止鸣笛路段鸣笛,就会被抓拍,声呐系统能够判断出具体车辆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采集到的鸣笛过程进行录像,可完全再现鸣笛全过程,包括鸣笛声音、次数、时间长度、地点等信息,为处罚提供可靠的数据,使处罚更加准确有效,被抓拍的车牌后会显示在路口的显示屏上。
测试阶段效果明显。一天最多抓拍了93辆乱按喇叭的车辆。
开车乱按喇叭是一大顽疾,临街的小区、路边的居民不堪其扰。然而,光凭听声音去查处这些违法车辆很困难,即使民警听到有人开车鸣笛了,但并不一定就能确定是哪辆车;其次,对违法车辆处罚还需要举证,鸣笛不像违停、闯红灯等可以以照片为证,需要提供固定证据; 另外,警力有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种违法行为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且还带有很大的隐蔽性,需要投入大量警力。
违规鸣笛的声音稍纵即逝,定位难、取证难,交管部门主要依靠现场执法查处,难度很大。武昌区交通大队安装的这套违法鸣笛抓拍设备,是武汉市第一套,通过测试后,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投入运行。
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的作用,不仅在于抓拍违法车辆,更在于宣传教育和威慑。早在2005年7月1日,武汉市就发布通告,在中心城区34条道路“禁鸣”,几乎涵盖了所有中心城区。安装电子抓拍设备,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和警示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
安静有序的行车环境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文明驾驶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禁鸣”区包括,发展大道、汉西路、建设大道、硚口区建一路、江汉二桥、二桥路、龙阳大道、东风大道、车城北路、车城西路、车城南路、沌口路、长江路、白沙洲大桥、武咸公路(中山路至白沙洲大桥段)、中山路、雄楚大街、民族大道、南湖南路、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东路、沿湖路、徐东大街、友谊大道、厂前路、冶金大道、沿港路、建八路、临江大道、长江二桥、黄浦大街,等34条道路围成的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全国各地处罚略有不同,大部分是罚款,不扣分。
公安交通交管部门的具体整治方案规定,2005年7月31日前,交管部门将对违法人员进行训诫;8月1日起,违禁驾驶员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此外,武汉市政府还规定,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一般不得使用警报器。
@hrx912733 通行效率问题,红灯变绿灯好多人像舍不得踩油门一样的,在法定限速内快速通行。
@ huiyvlia
禁鸣区域的设立初衷,主要就是在中心城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观察全国城市的禁止鸣笛的区域就会发现,一般都设置在城市的核心区域。因为在这些区域最繁华热闹,人多车多,车速一般都不快,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鸣笛提醒。
汽车喇叭的功能性在这些区域被弱化,车辆在不鸣笛的情况下,通过该区域的安全性还是能够得到保证的。
城市繁华的中心区域高楼林立,是噪声污染、光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噪音量在50分贝以下时,人们可以正常交谈,也会感到舒适。而当噪音在50分贝-90分贝时,人会变得很焦躁。而当噪音超过90分贝的时候,会让耳朵发痒、产生痛感。而普通的汽车喇叭分贝数大概在80-110分贝之间,如果在马路上较长时间的鸣笛,便会让人感到不适。所以在一些路段为了避免车主不自觉地鸣笛,进行规范也属正常。
本身鸣笛区域的设置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不能刻舟求剑,新城区的情况和城市核心的中心城区并不一致。
市政府武政〔2005〕25 号文件颁布以后,交管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在社会面上形成强大的禁鸣宣传管理声势。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显示,与禁鸣前相比,仅仅实施的最初一个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的等效声级值平均下降1.5分贝,平均峰值下降1.7分贝,效果明显。
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刊发禁鸣《通告》及其解读;对违法鸣喇叭和影响禁鸣《通告》正常实施的违法骑车、行走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组织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生、环保专家、司机谈禁鸣对构建和谐社会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和交通噪音对人体、环境的危害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主动深入到交通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就禁鸣工作进行专项宣传。
文件颁布后,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和江城警讯栏目播出宣传口号的字幕近一个月,新闻稿件在新闻媒体撰发稿件122篇次,印制了28万份《摒弃随意鸣喇叭的陋习、创造文明城市环境——致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和5万份禁鸣《通告》,通过社区群干和随武汉晚报投递发放驾驶员和居民群众手中;印制500余条宣传横幅悬挂至大街小巷,在社区、居委会黑板报、墙报上书写禁鸣宣传口号1000余条,并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宣传禁鸣工作;督促公交、出租、党政机关等单位,悬挂横幅、书写标语2400余条,办宣传墙报920块,并与820个大型有车单位签订了禁鸣责任状,在公交车尾部张贴“市区禁鸣自觉遵守”的不干帖标语1000余张,起到了流动宣传作用;制作了禁鸣卡片5000余张,发放到长途车站内的外地驾驶员手中,提醒他们自觉遵守武汉市的禁鸣规定。
同时,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禁鸣《通告》顺利施行。交管局督促全市4820辆公交车、7300辆出租车安装了喇叭开关,对320台长途客车撤除了汽喇叭。组织科研、设施及秩序部门,对中心城区的禁鸣标志进行了清理、调查、规范和完善,在市区进出口、城区主要干道设置禁鸣标志300块,临时性禁鸣标牌265块。同时,各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了56个禁鸣专项整治点,当月纠正、教育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7200余起。
配合禁鸣工作,各交通大队在辖区主要干道、主要路口开展了行人、非机动车秩序整治。江岸、江汉、硚口大队重点加大了对解放大道沿线行人、非机动车的整治力度,当月纠正违法行为3100余起。
禁鸣管控的成效都有数据的,不是你说管不住就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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