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老赖怎么办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扩大开放支持办法(试行)》(武新管〔2014〕163号)
(一)产业聚集支持
对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出口为导向开展业务的、实缴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外资企业或者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出口为导向开展业务的、实缴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内资企业,按照实收资本金的1%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产业聚集支持。
(二)出口奖励
对年度实际出口首次突破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
(三)场地支持
1、对租赁办公室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每月30元/平方米且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2、对租赁仓库、厂房的企业,租赁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租赁费用80%的标准给予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部分按不超过租赁费用50%的标准给予补贴;租赁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部分不予补贴。
3、对租赁特殊监管区外指定的保税展示交易场地的企业,租赁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租赁费用80%的标准给予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部分按不超过租赁费用50%的标准给予补贴;租赁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部分不予补贴。
(四)平台支持
1、对设立在东湖高新区的国际认证分支机构及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按专业工作设备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按机构运维费的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年的补贴。
2、对购置高端设备开展经营性公共研发、检测等平台业务的企业,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按平台运维费的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年的补贴。
3、对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保税维修检测业务的企业,按专业工作设备购置金额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4、支持东湖综保区商品交易中心发展。根据商品交易中心会员企业当年度实际销售额,给予相应比例发展支持。
5、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对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设立的商务交易平台,当平台注册卖家突破500家且交易量突破10万单时,给予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对新注册的跨境电商贸易企业,当完成首次实际交易,给予2000元奖励;对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五)国际市场开拓支持
1、对参加境外展览的企业,按一个标准展位(以9平方米计)2万元支持,不超过6万元。
2、对进行产品国际认证、境外申请专利、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投(议)标的企业,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3、对收购境外技术和品牌的企业,按发生的收购费的7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4、对主导国际标准研制的企业(排名第一、第二),在立项和发布阶段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实质性参与(排名第三、第四、第五)国际标准研制的企业,在立项、发布阶段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支持。
(六)物流支持
1、对从省内各机场、港口、铁路货运站等口岸转运至东湖综保区,或从东湖综保区转运至省内各口岸的进出口货物,按150元/车次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以上述方式运输的外贸小件包裹,给予每单1元的运输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在东湖综保区海关自营或代理进出口,按10元/单的标准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进出口企业在东湖综保区内堆箱量首次超过50个、100个、200个和400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
(七)开放综合服务支持
对东湖高新区内提供及接受境外参展、国际营销推广、财务法律、关务等专业服务的企业,按服务合同金额的10%平均奖励给服务提供及接受企业,单个合同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办理部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 话:027-8663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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